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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关于超期图书清点工作的通知
作者: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28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广大读者:

 

为了加速图书馆图书流通循环,提高图书的使用效率,让好书人人分享的原则,使图书馆的图书被更好的利用。按照图书馆的借阅规章管理制度,本馆将对广大读者超期未归还的图书及欠费情况进行清点,清点工作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28日(清点时间内归还的图书一律不扣超期罚款费用)。 10月29日以后,所有读者超期图书一律收取超期罚款,请互相转告!

 

【图书借阅规则如下】

1、借阅册数及期限:

教职工及研究生:15本 期限:90天

本科生及专科生:10本 期限:60天

2、续借

所有外借图书均可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为30天。

3、超期罚款:

罚款金额:0.1元/天/册;图书超期会产生超期罚款,之后不能再借,只能把超期的书还了,拿一卡通到图书馆一楼借还书中心扣除超期罚款后,才能再借书。

 

【温馨提示】续借最好是书在快要到期时续借,续借时间是从续借当天算起,30天。当书超过期限是不可以续借的。

续借的具体方法

1、登录图书馆主页(http://lib.gmc.edu.cn/),在左侧的“读者服务”栏目下点击“金盘馆藏查询系统”后,在此页面的右上角点击“读者登录”,然后在弹出来的框中;在条码/证号框中,输入“一卡通号”;在密码框中,输入你所设定的“密码”;若没有设定过密码即为空,直接点击“登陆”。在进入的登陆页面中,就可以进行续借;同时,在此页面左侧还可点击“修改密码”进行改密码等操作。

2、人工续借(图书馆一楼借还书中心)

 

咨询电话: 88416209(唐老师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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